
开云 开云体育开云 开云体育绿化造林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各村(社区)大力推进春季绿化造林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达工程两侧绿化量大,成活率高,绿化效果明显,但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各村(社区)森林覆盖率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性。部分村(社区)宜林面积越来越少,单纯依靠河畔、道路两侧的宜林地进行绿化是无法完成成片造林任务的。因此,各村(社区)必须充分认识完成绿化造林任务的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克服困难,创新思路和举措完成绿化造林任务。
1.除建设预留地、农保区成片拆迁地块、原开发区铁路以西、大明河以北区域外,必须做到应栽尽栽。
5.一、二级河道两侧绿化宽度各不少于25米,三级河道两侧绿化宽度各不少于10米,四级河道两侧绿化宽度各不少于5米;
各村(社区)具体栽种地点、品种及时间详见附表《经济开发区2014年度造林绿化小班规划表》。
加大绿化造林投入力度是做好成片造林工作的重要保证。各村(社区)要增加绿化造林经费安排,切实落实好绿化苗木经费,确保绿化造林工作顺利推进。积极引导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农民群众参与绿化造林工作,扩大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要坚持“谁栽树、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落实绿化工作管护责任制,大力推广承包制、股份制、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农村造林绿化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绿化造林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栽一片、绿一片。
绿化造林工作季节性强,机不可失,时不我待,目前已进入植树造林的黄金时期,各村(社区)要切实抓住有利时机,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通过召开广播会、现场会、印发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绿化造林工作的重要意义,发动全员参与绿化建设,迅速掀起春季绿化造林高潮,确保按时保质完成2014年植树造林任务。
1.建立绿化造林领导组,组长林凤平,副组长杭世银、包世斌。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沙国华兼任,办公室成员王兵、张书生。
2.各村(社区)必须建立健全绿化造林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各村(社区)组织书记兼任,各村(社区)组织书记是春季绿化造林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农村工作的负责人是绿化造林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抓好绿化造林突击任务的具体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市绿化委员会的核查验收。
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美化城市环境、优化人居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绿化效果如何与规划方案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对环境的要求也随之提高,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但是,在实践中发现,有的城市园林绿化做得不好,或者是具体某一个项目做到不好,有一个主要的原因是规划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
目前,在知道城市绿化规划编制方面也有一些法规文件,但是这些最为具体规划制定的依据还不是很完善,主要表现为:这些依据只是给规划工作以方向性的指导,没有更为详细的技术参数和标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不能够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在一些细节问题上概念还比较模糊,在城市绿化规划过程中,遇到一些比较具体的问题,在相关的依据中找不到相应的参照标准和有针对性的原则;另一方面,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相关依据时效性不强,不健全。在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比较系统、完善的规范性文件,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很长时间以前出台的,针对目前的实际状况,这些有关规定显得相对落后,不能够很好地对园林绿化规划工作进行指导。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只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做出相应的要求,没有具体涉及城市园林绿化的内容。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城市园林绿化在整个工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绿化规划的重要内容。所以,在实际操作中,绿化规划的编制办法、指标及其管理体系与城市总体规划不衔接,致使城市总体规划不能够落实到城市园林绿化的实际操作层面上。
园林绿化作为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建设部门之间存在着相互协作和互相监督的双重关系,但是没有专门的主管部门执行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很多时候是一些建设单位自己随意进行的,对这一方面的工作没有专门的部门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和科学的指导,在城市园林绿化的有效性上还存在着较多问题。
从人们需要的角度来讲,对绿地的要求是非常大的,但是实际上,出现了人人都在思想上有需求,但是没有强有力的措施落实具体的绿化规划。特别是在一些城市,建筑用地与公共绿化用地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开发商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挤占绿化用地的事情时有发生,是本来就十分有限的绿化用地变得更少。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一些大中型城市对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视程度要高一些,也都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保护已有绿地,并不断扩到绿地面积,但是在一些相对落后的小城市,城市绿化问题还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对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发面还是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因此就出现了一些城市的绿地面积在城市总面积中的比例高,并且城市环境优美,有些城市的绿地面积比较少,存在着脏乱差现象。另外,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绿地主要分布在城市的新建区和城市的,而人口最集中、最需要绿地的老城区和中心城区比较少。
从总体上来看,在城市园林绿化中正真的精品并不多见,很多地方就是为了走过场,或者是为了城市形象的需求照搬其他项目已有的规划方案,没有真正结合当地实际,从生物多样性、景点文化品味等角度精心规划园林绿化。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繁杂,参与的施工和主体多元化,政府部门不能够对城市绿化具体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因此,一些施工单位或者者就为了缩短工期、节约成本,不对园林绿化进行专业的规划设计,更没有专业的人才对当地的气候、地质条件进行综合分析为绿化提供科学的依据。有些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素质很差,责任心不强,搞绿化就是为了赚钱,对者来说就是为了应付上级的验收、检查,在这样的情况下想把城市园林规划工作搞好也是很难的。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上的,也有相关人员主观上的,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看,我们应该尽快采取措施,切实为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维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在做城市规划的时候,应该把园林绿化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能只是粗线条的进行指导,要依据有关规范、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尽可能详细的技术标准,以此来指导园林绿化的具体施工,约束相关单位和个人确保规划内容的落实。
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制定以后,应该严格落实,并以城建部门为主组成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一些私自侵占绿化用地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建立有效的管理队伍,建立健全绿化管理机构,提高管理队伍的专业素质,有效开展绿化管理工作,保障绿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积极引进城市绿化方面的专业人才,从事相关研究和管理工作,必要时可与高等院校联合培养人才或进行相关课题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水平。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出台适合当地情况的政策法规,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提供依据。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的*精神,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工业新城”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区镇一体化建设进程,着力打造绿色生态*,着力提升工业区城市品位,着力创建一流局办,为全面实现管委会20*年各项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1、编制四项规划,即马鞍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成区广告规划、08年开发地块规划图则和航道规划。
2、实施四大工程,即路桥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渠化工程,完成政府性基础设施2.16亿元。
3、建设四大配套,即安镇变配套工程、钱塘江码头配套工程、污水处理三期配套工程和*电厂配套工程,完成社会化基础设施6亿元。
以《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强区镇规划统筹,实施基础设施对接,强化规划引导控制,切实推进区镇一体化建设进程。
1、区镇规划全覆盖。加强区镇规划统筹,在07年完成《马鞍分区规划》基础上,着手完成马鞍分区核心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抓好马鞍分区规划实施、控制和管理,做到区镇一体化规划到控规阶段全覆盖。
2、区镇基础设施对接。加快建设连通马鞍镇区到工业区商贸主中心的主干道路----安滨路延伸工程(迎宾路到寺桥路),为区镇规划建设一体化打好基础。该工程新建道路1.37公里,路宽24米,总3173万元,计划08年完成塘渣路基。
3、加强规划引导控制。加强镇区范围内项目建设规划引导控制,重点是引导农民公寓房、家庭工业、新农村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理选址,严格控制二、三类工业项目建设,引导商贸项目向主中心集聚,确保规划引导控制落到实处。
以打造绿色生态*为理念,大力实施绿化景观工程,切实加强生态绿地养护,积极构建绿化建设新格局,不断优化城市人居环境。
1、实施绿化景观工程。实施两大景观绿化工程,新增绿地75万平方米。一是新建*大道(新围路至征海路)景观绿化工程,新增绿地58万平方米,当年完成工程进度的60%。二是建成绍兴、柯桥入口景观绿化续建工程,新增绿地17万平方米。为此,要精确研究确定建设档次定位,择优选择实力强、经验丰富的设计单位,大胆引进上海、杭州地区先进的设计理念,以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看木成林、层次分明的景观塑造原则,着力打造*大道两侧生态性景观林带,全力打造工业区中心绿色大道。此外,加快建成道路绿化工程实施,加大绿化“盲点”建设力度,拓展绿化生态覆盖面,使工业区形成“行在绿色间,走在花丛中”生态环境氛围。
2、加强绿地养护管理。按照绿地养护管理要求,做好工业区建成的200多万平方米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不断优化生态人居环境。一是加强绿化养护。通过公开招投标,引入具备养护资质且养护能力强、水平高的落实养护单位,明确养护要求和标准,进行绿地养护。二是加强监管考核。严格按照养护要求和标准,加强对养护单位的日常监管,通过每月一次养护考核,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落实奖罚并施措施,确保绿地养护质量。三是加强绿地开挖管理。严肃查处绿地未批先挖、批后乱挖等不规范开挖行为,及时恢复开挖绿地,杜绝绿地破坏或和形象损害现象发生。
通过加强规划调控引领和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健全工业区发展功能,完善基础配套设施,确保全年完成政府性基础设施2.16亿元,社会化重大配套设施6亿元。
1、加强规划调控引领。一是规划先行,精心编制工业区各项规划,完成马鞍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成区广告规划、08年开发地块规划图则、航道规划。二是落实阳光规划,深化规划联席会议制度,有序推进规划集体民主决策。充分利用*网站载体,充实“阳光规划”内容,拓展社会监督渠道。三是强化规划审批和批后管理,对入区项目严格按工业区总体规划和控规要求,严格控制各经济指标,严格规划设计部门资质及规划方案的比选。积极实施规划公示制度,切实做好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示,切实落实跟踪管理制度,严格进行规划验收,维护规划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2、提升配套承载能力。重点是通过实施四大基础设施工程和建设四大重大配套设施工程来提升配套承载能力。
实施四大基础设施工程。一是道路工程,建设安滨路延伸工程(迎宾路至寺桥路)和完成柯联路(安滨路至中心路)、北五支路、东环路工程(K4+050至开源路)工程,新建道路4.27公里。二是绿化工程,建成绍兴、柯桥入口景观工程和*大道(新围路至征海路)景观绿化工程,建设*大道(新围路至镜海路)绿化景观工程。三是亮化工程,完成南二路等8条道路的路灯安装工程,新增路灯665盏。四是渠化工程,加快建成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红绿灯等设施建设,完善道路交通设施。
建设四大重大配套设施工程。一是电力配套,加快安镇变电所续建工程建设,确保按计划建成投用。二是码头配套,加快钱塘江码头3个1000吨级液体化工泊位、PX管线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力争按期竣工投用。三是排污配套,加快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确保在年底前工程全面完工。四是热电配套,加快*热电厂建设,完成天马热力管配套和远东热电技改项目建设。
3、提升商贸区形象。一是服务商贸项目。对引进落户的商贸三产项目主动开展服务对接,主动介入规划设计,为商贸三产项目提升规划设计标准和及早完成规划设计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提升人居理念。从“以人为本”的人居发展理念出发,充分考虑宜居因素,提高规划设计标准,积极打造品位较高的住商小区和安居小区,努力形成品位较高的*居住区块。三是加快公益配套,加强工业区学校、和*供电营业所的规划服务,力争及早启动建设。
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创一流”为载体,着力开展“一流局办”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团队战斗力,全面推进规划建设各项工作。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结合县城的自然景观和资源优势,按照“环境做美、特色做浓、品味做高”的目标,不断强化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美化人居环境,突出诗酒文化特色,把县城建设成为以现代化生态工业为支撑的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捷、安全高效的生态型山水园林中等城市,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
奋斗目标: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总体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力争在**年成功创建部级园林城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基本形成组织管理到位、规划设计科学、景观保护得力、绿化系统完整、市政设施配套的建设格局。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人民共同努力,持之以恒,整个创建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编制工作计划和上报审批阶段(**年5月—**年2月)。主要任务是:搞好县城区新增各类绿地统计工作,开展创建申报工作;邀请建设部及省建设厅领导和专家指导创建工作;向建设部提交《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请示》。
(二)全面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阶段(**年3月—**年8月)。按创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逐一抓好城区园林绿化建设;机关单位60%以上达到园林式单位标准,住宅小区60%以上达到园林式小区标准;适时邀请建设部相关领导和专家指导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创建资料和各项硬件建设任务,搞好绿化航拍和绿化现状图绘制工作。
(三)迎接国家检查验收阶段(**年9月)。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查漏补缺,整改完善;作好国家园林城市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在**年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提高绿化档次,增加有色植物及鲜花,美化绿化带造型,全面清理并完善各区域的公共绿化,使城区街道绿化率达100%。对城市主次干道绿化带进行改造,突出特色,力求做到“一街一景”。抓好新建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对旧城区和城北片区、城西片区、河东新区等新建城市道路进行高起点绿化建设。抓好城区北大门和南大门等城市进出口道路绿化建设。
(二)建成区绿化景观带建设。抓好滨江路景观带、前锋渠景观带、子昂城景观带、武安河景观带等景观绿化建设,丰富绿化层次,点缀绿化小品,形成绿化中的亮点和精品点。开发和完善涪江两岸的绿化建设,突出我县山水园林城市的特点,使城市的“蓝带”和“绿带”相辉映。
(三)城市公园、街头绿地和风景林地的绿化改造。按照布局合理,分布均匀,服务半径达到500米(建设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的要求,对子昂广场、未来广场、新世纪广场要进行公园化改造。增加便民设施,增大绿化面积,使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达标。按照植物景观突出、植被多样化的要求,加大风景林地的保护改造,对平安森林公园、金蟾寺风景区,凉帽山风景区和老鸦山风景区实施低强度开发建设,建成城区森林文化旅游风景区。
(四)城市庭院绿化建设。进一步抓好新增居住小区绿化建设。继续开展“园林式居住小区”创建活动,新增一批绿化好、环境优美的居住小区。继续抓好社区绿化建设,开展社区环境整治和群众绿化活动。继续抓好机关单位绿化建设,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开展“拆墙透绿”活动,实现院内院外绿化共享。加大力度,推广建筑物、屋顶、墙面等立体绿化。此外,扩大生产苗圃绿化面积,生产绿地总面积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办公室:负责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组织协调工作;制订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实施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负责建成区绿化统计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搞好园林式单位和小区的评选工作;负责安排、部署、汇总国家园林城市申报评审材料及相关准备工作。
县规划和建设局:负责按年度绿化指标要求规划编制年度城市绿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建成区绿化现状的航拍,绘制现状图;负责实施辖区绿地建设,组织实施居住区绿化、加强生产绿地建设;负责建设项目绿地方案审查工作;加快老城区城市道路、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积极推广使用天然气和自来水;负责督促指导县城区各单位完善绿化建设。
县城乡规划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绿化改造、建设规划审查;负责建(构)筑物、屋顶、墙面等立体绿化的方案审查工作;负责规划区内新建项目绿化规划方案审查、强制性绿化指标控制工作。
县城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综合治理;负责绿化维护管理的执法工作及开发建设项目绿化建设监督执法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城市绿化建设和管养资金,负责创建资金的筹集,加大城市绿化建设管理资金投入。
县城司:负责抓好滨江路景观带、前锋渠景观带及城北片区,城西片区绿化建设。负责抓好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化建设;负责辖区内现有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县交通局:负责实施规划区范围内的过境公路、铁路、桥梁等防护绿地建设,负责城区主出入口绿化景观的打造。
县林业局:负责平安森林公园、金蟾寺风景区,凉帽山风景区和老鸦山风景区绿化建设;组织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建档、立牌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活动;参与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评比活动。
太和镇:负责督促辖区内单位、小区实施环境整治、绿化建设工作;组织辖区内单位、小区参与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评比活动。
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创建工作和绿化建设的落实,并逗硬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县经委:负责燃气企业和供水企业的燃气指标和用水指标,确保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和建设局,主任由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担任。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从建设、规划、园林等单位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将创建部级园林城市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正确处理创建工作与其它具体工作的关系,切实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创建机构、制定创建方案,落实创建工作。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办公室要将全县每年绿化指标任务分解到各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向社会公布创建任务,主动接受群众鉴督。创建指标要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未完成绿化任务或有破坏绿化成果行为的单位及责任人要依法处理。相关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实行部门一把手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和专门的工作人员,把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配合,密切协作,整合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创建格局。
建立健全城市绿化法规规章制度,尽快完善政策体系,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尽快制定完善绿化政策和制度,加大园林绿化执法力度,使城市绿化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要加大对城市绿化法规的宣传报道,增强广大市民的爱绿、护绿意识,加大绿化执法力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城市绿化条例》、《绿地系统规划》进行审批和实施,城市执法部门,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对绿线、绿化建设、绿化成果要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依法制止和打击各种侵占绿线、挤占绿地、损坏绿化设施和花草树木的行为,对重大破坏行为要及时曝光。
严格执行“四同时”、“两同步”制度。新建、改建项目必须划定绿线,并严格按绿线划定范围实施建设。“四同时”即:绿化必须与建设工程同时纳入计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没有绿化设计方案或未经审批的不得开工建设,绿化没有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办理竣工手续。“两同步”即:坚持庭园绿化与周边公共绿化同步建设,建设用地相邻的公共绿化由用地单位负责建设与管理,其具体范围为建筑项目红线内人行道上的行道树及绿化带。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后,应先实施周边的公共绿化。
严格事前监督制度。为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防止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脱节,管理部门提前介入绿化规划、设计和施工,根据绿化管理的实际提出建设改进意见,城市绿化规划、设计应征求园林管理部门的意见,绿化工程竣工验收须由绿化管理部门签署意见。严格绿化验收标准。根据绿化规划设计、绿线范围等的要求,县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审查各种绿化指标和绿线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达不到城市绿化要求的不得办理验收手续,规划部门不予规划验收,房地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地产手续。
建立公共绿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业主负责”的投入机制,坚持“谁所有、谁建设,谁受益、谁建设”的原则,多渠道增加城市绿化资金投入。县财政负责安排落实必要的创建经费,落实好绿化管护费用;国土部门按照绿地系统规划安排好绿化建设用地;根据《四川省绿化条例》规定,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棵,不能履行义务的,收取义务植树绿化费。城区的义务植树绿化费专门用于城市绿化;从城市建设配套费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此外,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为城市绿化捐款,积极开展认建、认管城市绿化活动。
目前,全国各城市的绿地规划和建设发展尚不均衡,从总体来看,发达地区的城市绿地总量明显高于不发达地区,绿化建设的速度、规模、质量也高,管理也比较到位。在辽西地区,大部分城镇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其城镇绿地总量不足,建设和管理也相对落后,甚至呈现出很大的差异。
目前在绿地建设中,公共绿地和居住区绿地数量明显不足,缺乏长远打算,不是见缝插绿而是见缝插楼,拆除建筑后腾出的土地不是尽可能用于绿化,而是重复搞建筑的现象还相当严重。城市绿地规划是极其重要的工作。城市绿化规划要公布于众,取得群众监督,使规划得以充分实施,从而使城市绿地建设在有序中进行。
毋庸置疑,在城市中栽植大树利在当今,与小树相比,大树见效快,能更好地取得绿化美化城市的效果。但是,在辽西半干旱地区,生态环境极其脆弱,仅仅追求城镇绿化效果,盲目移植大树,不但成活率低,而且会造成“栽一线、毁一片”的结果。
建养草坪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需要大量水源,如果管理不当,通常3~5年就荒芜了。近年来,在半干旱地区许多城市的草坪因为维护不当或无力维护而荒废,成为荒草地,甚至被部分小区改为菜地。
目前部分城镇绿化片面追求视觉效果,打破了植物正常的生长习性,以正常栽植方式1倍或几倍的数量栽植,由于密度不当而使景观质量大受影响,尤其是道路绿地,这种现象十分严重。
现在不少城镇在绿化中相互模仿,求全求大,不顾条件简单地搬用其它城市的做法,从而失去了自己的个性。城市绿化一定要因地制宜,避免盲目追赶时尚,适地建设具有自己特色的城市绿化。
一是以行政性法规文件为主,技术性标准与规范性文件明显不足,往往只能对规划做出方向性的指导,而不能对具体的规划内容做出明确的解答,导致规划具有不明确性。二是法规文件缺乏时效性。
在配合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分区规划及详细规划等几个主要规划管理阶段,绿化规划编制仍处于弱化状态,绿化规划的编制办法、规划指标及管理体系不能与城市规划相对应,这直接影响到绿地系统规划,使其不能在逐层实施中将总体规划落实到详细规划的可操作层面,特别是不能为实施绿化用地的控制提供科学依据,最终影响到实际操作中绿化规划实施的有效性。
《城市绿化条例》赋予了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绿化规划管理的权限。在配合城市详细规划管理的过程中,如何对绿化详细规划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绿化总体规划实施的有效性,是城市绿化规划实施的关键性问题,它涉及监督管理的核心问题、职能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与监督方式等问题。
首先,应做好总规层面的分层规划编制,合理确定市域、大都市圈及中心城区3个层面的规划重点和内容,以架构良好的自然生态网络结构,配合城市总体规划管理;其次,应以绿地系统规划为指导,加强和完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详细规划3个层面的规划编制。再次,应及时更新和完善地方性法规文件。
规划编制中划定绿线和灰绿线,特别是在城市中心城区,严格划定绿线以确保中心城区一定的绿化用地比例,这是改善高密度下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完善管理体制,并根据部门职能的调整,在配合城市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加强对绿化用地审批、审查的监督管理,确保绿化用地的物质空间,协调好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协作与监督关系,并建立完善的批前监督、批后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
推进城市绿化科研工作,重点是加强以植物为主的生物多样性的资源调查,建立信息化数据库系统,合理划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并加强对乡土植物的研究和园林引种培育工作,促进城市绿化建设中合理引入地带性植被群落,达到促进城市绿化自维持、减少建设养护成本的目的。
第三条市建设委员会是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市绿化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各区人民政府,规划、国土、林业、水利、环保、房地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规划、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密切合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等各类绿地。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地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提出绿地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划定绿地界线。
第五条城市绿线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已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本市绿化的现状、风景名胜、自然地貌等予以划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一)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
第七条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举报投诉城市绿线管理违法行为的权利。
第八条城市绿线内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得违法审批建设项目。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绿化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或拆除。
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用地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规划部门在审批绿线内用地选址时,应征求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城市规划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审查。
第十一条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要按照划定的绿线和绿化设计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不得擅自变更绿化设计,减少绿化面积。
第十二条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面积,因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按所缺面积在指定的地点异地补绿。
第十三条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
第十七条在已经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违反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城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外的防护绿地、绿化隔离带的绿线划定、监督和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生态环境建设、乡村可继续发展及乡村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策应我省实施生态经济发展战略,以提高乡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园林绿化建设,创建园林乡村,实施乡村可继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维护行动计划,不时提高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继续协调发展。
市区主干道绿化带面积率达25%新建项目绿化率达40%单位庭院绿化达标率达95%其中园林式居住区比例达70%各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指标均达到国家规定规范,总的目标:年城区绿地率达35%绿化覆盖率达40%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5平方米;新建小区绿地率达40%旧城改造与城中村改造绿地率达30%苗木自给率达80%街道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95%和80%以上。生活污水处置率达40%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70%大气污染指数达二级标准,地表面水环境质量达三类标准,用水普及率达98%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用气普及率达90%乡村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10标台,城区人行道铺装率达95%乡村道路亮灯率达98%人均拥有道路面积达15平方米。年市区进入国家园林乡村行列,分宜县达到省级园林县城。
1健全、完善乡村园林绿化、环境维护、文物维护的规章、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3严格园林绿地规划建设审批制度。杜绝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现象(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6围绕我市未来发展目标。尽快形成“东南西北中”五大功能区的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7编制袁河、孔目江“两江四岸”和城区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规(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9组织编制乡村供水、排水、燃气、公共交通、环境卫生等专业规划(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11编制完成乡村规划区范围内植物物种多样性维护规划(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16实施公司公园绿地建设。实施市高新开发区公园绿地建设,绿地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公司、市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20新建居住区严格依照园林式居住区所要求的绿地面积指标及四季见绿、三季见花的要求。
21旧居住区实施拆违建绿、拆墙建绿工程。改善居住环境(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房管局、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22督促已建成但绿化未达标的居住区进行达标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26做好居住区、庭院绿化养护管理及其他设施维护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27推行居住区物业管理。搞好社区服务,完善社区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区政府)
28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新欣大道等新建道路绿化美化工程(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局)
29对仙来大道道路绿化进行改造。提高乡村道路绿化品位(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31抓好“穿衣戴帽”工程和仙来大道高压线下地工作(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区政府、市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赣供电公司、各有关单位)
32整顿规范广告设置。公开竞标、拍卖户外广告设置权,按规定进行亮化(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33实施新欣大道、仙来东大道、校园路、清宜公路西段标志性进出口景观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局)
36优化乡村景观。推行火化,建议白喜事文明化风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38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区政府、区管委会、市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39适时设立仰天岗森林公园相应的管理机构,加强森林公园管理,核定生态景观维护范围。
43实施工业污染专项整治。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重点开展城工业区大气污染治理、水质维护和河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乡村大气污染指数、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规定规范(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4实施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及绿化美化亮化工程(责任单位:区政府、仙女湖区管委会、市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46开工新建体育中心、艺术中心、立交桥、大桥、大道连接线等一批重点工程(体育中心指挥部、艺术中心指挥部、市建设局、市交通局)
㈠宣传发动:召开会议。健全组织机构,进行宣传发动,进一步营造上下结合、全民参与的创建氛围。
㈡集中实施:根据市政府整治乡村环境的要求。确保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两大指标达到国家规范,真正做到整治一片、规划一片、建设一片、绿化一片。继续加强“乡村市容环境卫生示范路”建设,加强对街道花园、草坪、行道树的管理,确保道路整洁疏通,街景美观,基础设施齐全,绿化美化达标。开展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和建绿、造绿活动,依照“属地管理和居住小区物业化”原则,运用市场化机制组建社区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公司,高标准、高起点建立“园林居住小区”
㈢检查考核:采取民主测评、明察暗访、跟踪报道等方式组织检查考核。具体方法另行通知。
㈣年度小结:召开年度惩办会。对前三名的单位授予市乡村绿化年暨创建园林乡村活动优胜单位称号。对达到省级或部级园林单位的分别推荐和表彰,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申报授予荣誉称号。
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㈠成立市乡村绿化年暨创建园林乡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的创建工作。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任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市建设局、市林业局抽调,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事务与协调工作。
副组长:,组长:。成员从日报社、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抽调,具体负责宣传报道工作,收集整理历年来乡村建设、创建园林乡村活动的宣传报道资料,制作创建国家园林乡村音像宣传片。
副组长:,组长:。工作人员从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抽调,具体负责资金的筹措和创建经费的划拨,以及历年拨付乡村建设资金有关资料的收集。
副组长:,组长:。工作人员从市政府办、市法制办抽调,具体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乡村绿化、环境维护、文物维护的管理规章或实施细则及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的有关法规文件。
工作人员从市建设局抽调。具体抓好乡村总体规划修编,组长。控规、详规和城市供水、供气、排水、公共交通、环境卫生等专业规划的编制,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庭院绿化建设和改造的设计方案。
副组长:,组长:。成员从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高新开发区和各指挥部办公室抽调,具体抓好城北公园江改造的绿化美化,进城景观带工程建设及道路绿化建设和改造。
副组长:,组长:。工作人员从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房管局抽调,具体负责居住区绿化建设和庭院绿地改造工作,做到绿地面积达标,乔灌木、花草、景观合理配置,四季见绿、三季见花,普遍开展垂直、立体绿化。
副组长:,组长:。工作人员从区政府、市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区管委会、区城南办、区城北办抽调。具体负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环境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积极开展拆违建绿、见缝插绿,按绿地率30%规范,因地制宜搞好绿化建设。
副组长:、廖生忠,组长:。工作人员从市林业局、新钢公司、南铁地区办事处抽调,具体抓好城西南工业区、铁路城区段防护林建设和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及苗圃基地建设。
副组长:,组长:。工作人员从市环保局、市水利局、新钢公司抽调,具体抓好城西南工业区大气污染、污物排放的整治及河地表水水质的治理和保护工作。
副组长:,组长:。工作人员从市林业局、市园林处抽调,具体抓好乡村绿化的科研和乡村园林植物的引种、育种工作,培育一批适应外地环境条件,具有特性、抗性的优良品种。
副组长:,组长:。成员由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具体抓好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副组长:,组长:。具体负责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法,依法治绿,切实维护和巩固乡村绿化效果。
副组长:,组长:。成员从市人大、市政协抽调。具体负责对主要工作任务和12个创建工作小组各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考核、检查和协调。
具体实施“绿线管制”承担公共绿地、乡村道路绿化建设;各类新开工项目的绿地规划、配置的审查及其绿地建设的竣工验收;组织实施拆墙透绿、清障还绿、拆违建绿工程,市建设局:负责组织绿地系统规划编制。配合搞好居住区绿地改造和老居住区新绿地建设;健全与完善乡村园林绿化管理的规章制度,依照《乡村绿化条例》和《省乡村绿化管理方法》等法规、规章,查处侵占绿地和损毁花草、树木行为;负责市容环境整治和“门前三包”工作的落实,参与乡村客运市场整治。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用地的征用、划拨、发证等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筹集乡村建设资金。
市水利局:负责孔目江的疏浚整治和城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抓好沿江河城防工程建设及绿化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乡村交通疏通。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乡村客运市场和“三车”整治工作。
市房管局: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加强社区和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使其规范化发展;配合抓好居住区(庭院)绿地改造和老居住区新绿地建设工作。
市高新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的创建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整治、绿化美化及所属单位的门前三包”工作的落实;积极开展园林化居住区、单位的创建活动。完善社区服务功能。
推广立体垂直绿化,铁路局办事处:依照乡村规划要求搞好公园绿地建设、道路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居住区绿化和防护林建设;实施拆墙透绿工程。积极开展园林化居住区、单位和工厂的创建活动,达标率70%以上;规范居住区物业管理行为,搞好社区服务,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开展工业污染专项治理,狠抓工业污染防治,确保乡村大气污染指数、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规定(大气污染指数二级,地表水三级)规范;依照市容管理规定搞好自身的乡村市容环境管理和“门前三包”工作。
㈠加强领导。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依照工作职责做好工作。县、区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集中时间、精力和财力抓好落实。
㈡统筹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找准切入点,选好突破口。要注重经常抓,抓基储抓宣传、抓特色,使市民从创建园林乡村活动中真正得到实惠,看到变化,切忌搞形式走过常
㈢明确政策。优先保证绿化用地。大力实施拆墙透绿、拆障还绿、拆违建绿工程,实现单位绿化、庭院绿化的工作效果社会共享。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开展认建、认养、认管绿地,组织群众建纪念林、种纪念树、养纪念草,把创建园林乡村活动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旧城改造、美化亮化工程结合起来,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结合起来。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带队,市建管委牵头,组织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公安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石港区、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11人赴海口市、昆明市、南宁市和重庆市考察学习城市绿化建设及拆迁工作。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1月13日晚到达海口市后的第二天早上,海口市王副市长带领我们考察人员参观市容市貌、城市公园、城市绿化、小区建设和城市规划展,介绍了海口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经验。17日下午到达昆明市听取市人大、市政府关于城市建设的绿化、拆迁工作的经验介绍,晚上参观城市亮化工程,第二天参观昆明市北二环、东二环拆迁现场,规模大、战线日晚到达南宁市参观城市亮化工程,第二天听取市人大、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对规划、拆迁、建设工作的经验介绍。20日到重庆市参观两个中心城区的拆迁、绿化工作,并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拆迁、绿化工作的经验介绍。7天时间,考察4个城市,所到城市都热情好客,传经送宝,看了很多靓点,听了很多经验,思想感触很大,达到了解放思想、扩大视野、学习经验的预期目的。
综观几个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作法和经验,特色鲜明,成效明显,可以概述为“力度大、资金活、品位高、氛围浓、效果好”。海口市和南宁市都是部级园林城市,昆明市和重庆市也是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先进单位,海口市还是全国造林绿化十佳城市,积累了丰富的园林绿化建设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具体有以下六个方面:
城市作为高密度的人类聚居地,人类活动与生态环境的矛盾尤为突出。在我国,随着80年代以来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工业污染等生态破坏现象也由城市逐步扩散波及周边的农村。城市化地区的环境保护问题,显得越来越尖锐,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酸雨、水资源枯竭等一系列生态失衡矛盾,都要求我们从城市与区域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方面去认真考虑解决问题的出路。
显然,田园城市理论是最早对于城市生态的研究,当然这种过分理想主义下的城市在世界城市发展过程中实施存在很大的限制和难度,但田园城市理论对现代城市规划思想起了重要的启蒙作用,对后来出现的一些城市规划理论,如“有机疏散”论﹑卫星城镇的理论颇有影响。对于大多数的现代城市,城市绿地系统是现在城市最重要的生态组成部分,而且城市绿地系统对城市的经济、生产、生活等多方面也有重要影响。城市绿地系统不是单纯的道路绿化带、街心公园等的小设施,而是多方面的配合与规划,从而达到市民对现代绿地的各项要求。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对城市各种绿地进行定性、定位、定量的统筹安排,形成具有合理结构的绿色空间系统,为城市提供适宜的气候调节、水源涵养、环境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游憩休闲、社会文化等生态服务功能。
在城市绿地系统中,城市绿地系统布局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城市绿地系统布局是指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化与水体绿化以及重要的生态景观区域等在规划时统一考虑,合理安排,形成一定的布局形式。如果一个城市的绿地不仅总量适宜,而且布局合理,能与城市的总体规划紧密结合,真正形成一个完善的绿地系统,那么这个城市的绿地系统将在城市生态的建设和维护以及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起到城市的其他系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虽然目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尚没有明确的法定地位,但在国家的行政文件和相关法规条文中,以及在业内人士的认识上,它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它的规划层次应定位于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它的规划成果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加以落实。理想的状况是建立与城市规划各个阶段相对应的、由总体的宏观的到局部的微观的、既划分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地分区规划、绿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绿地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不同阶段的绿地规划体系,以应对在不同范围内绿地建设面临的不同问题。
但在实际工作中,尤其在小城镇的规划编制中,城市绿地并不作为一项专门独立的规划来编制,而是作为其他控规的组成部分。对于这样的情况,虽然没有总体的绿地规划,但必须明确各控规间的绿地系统是否可以互补,在满足分区指标的情况下,也必须在各控规整合时,这些绿地系统也能相互配合发挥功效。
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阶段专项规划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工作特性或者说实质性内容主要应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城市各类绿化用地的规划控制,既在保证用地数量的同时,形成合理的绿地布局;第二,城市主要的绿地体系的规划,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减灾避灾绿地等体系的建立;第三,城市绿化特色的拟定,既结合城市自然条件和城市性质,针对不同用地的特点推荐不同的植物品种、配植方式,以形成富有本地特色的城市绿化景观。
其中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首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不是所谓的“生态规划”。不能因为绿地具有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就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引伸为城市生态规划。第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不是“生物多样性规划”也无法包含“生物多样性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工作内容之一,但绝对不可能取而代之。
我国城市从90年代中开始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实践和研究,从最早的厦门市三区一县绿地系统规划到现在的各大城市纷纷提倡的“城市绿圈”、“中心绿地”等等,这些都是各大中小城市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践与创新。
青岛经济开发区的绿地系统规划为我国最早的绿地系统规划,共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行政辖区绿地系统规划,用地规模为辖区范围,重点是通过对城区大环境的宏观控制。第二层次为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用地规模为54km2,重点是按城市绿地分类建立城区的绿地体系。第三层次为行政商务中心区绿地控制性规划,用地规模为4.5km2,重点是在重点地区对城区绿地系统规划进行深化,强调微观层面绿地建设管理依据的建立(此阶段实质上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下一层次的工作)。
2004年,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并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而到了现在,这个部级的开发区城市环境跟经济环境一直共同进步,城市中各个分区功能凸显,可见,良好的城市规划对于城市的发展起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即便是像青岛开发区这样的部级经济示范区,在城市规划中都不能避免遇到这样的窘境:城市的发展速度高于绿地发展速度,从而使土地的开发价值增大导致城市中变绿为房的情况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