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为了统一和规范风景园林行业基本术语;其适用于风景园林行业的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科研、教学及其他领域;主要内容为:总则;通用术语;风景名胜区;城市绿地系统;风景园林史;风景园林设计;园林工程;管理。
风景园林名胜区:景观、景物、景点、景区、核心景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规划、风景名胜区体系、风景资源评价、居民社会调控规划、游览线、智慧景区、
城市绿地系统:公园绿地、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儿童公园、植物园、墓园、花园、街旁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居住绿地、道路绿地、郊野公园、城市湿地公园。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化覆盖面积、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市绿化隔离带、楔形绿地、城市蓝线、绿道、生态廊道、生态敏感区、生态修复、城市生物多样性、城市热岛效应。
风景园林设计:园林布局、场地设计、竖向设计、雨洪管理设计、透景线、公园游人容量、地形设计、土石方平衡、微地形、缓坡草坪、挡土墙、台地花园、土壤安息角。
本标准是为了加强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技术,统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适用于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施工前准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参与设计交底规定、施工单位进场规定、施工测量规定。
绿化工程:栽植基础;栽植穴、槽的挖掘;植物材料;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修剪;树木栽植;大树移植;草坪及草本地被栽植;花卉栽植;湿生植物栽植;竹类栽植;设施空间绿化;坡面绿化;土壤改良;施工期植物养护;
本标准是为了适应风景园林设计的建设与管理,统一风景园林标志。它适用于风景园林标志设施规划、设计和制作、设置及管理。
风景园林标志:标志的组合、标志的文字和颜色、标志的设置、标志的维护和管理。
风景园林专业标志:应表达风景园林特有的信息,能反映风景园林行业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风景园林服务标志:应能明确表达为游客在参观游览活动中提供的各种服务设计和项目。
风景园林安全标志:应能明确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分为劝导类、警告类、禁止类标志。
本标准为规范风景园林的制图,准确表达图纸信息,保证制图质量。适用于风景园林规划和设计制图。风景园林规划制图应为彩图,方案设计制图可为彩图,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制图应为墨线图。
风景园林规划制图:图纸版式与编制;图界;指北针、风向玫瑰图、比例尺;图线;图例;标注;计算机制图要求。
风景园林设计制图:图纸版式与编排;比例;图线;图例;标注;符号;计算机制图要求。
本标准为加强园林行业生产操作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职业道德,推进职业培训制度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