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范围东至石坦河、南至天马落河、西至钱江路、北至龙飞西路,规划用地面积约3.50公顷。
规划修改后,B-10地块用地功能为商务用地,并兼容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0828平方米;B-11地块用地功能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14296平方米。
规划修改后,B-10地块容积率为3.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高度60米,兼容商业规模不大于15000平方米。其他地块控制指标详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修改后)。
规划修改后,B-11地块设置1处移动通信基站,其他公共配套设施按原规划执行,详见图纸。
规划修改后,B-10地块设置2个出入口,一处设置在龙飞西路上,一处设置在钱江路上,均采用右进右出组织形式。
规划修改后,在建筑风格方面,B-10地块应采用简约、现代的风格;建筑色彩以冷色系为主,并与周边建筑及环境相协调;建筑材质以金属、玻璃、铝板等为主;建筑裙房可采用屋顶绿化形式;空调隔板、冷凝水、落水管等建筑附属设施细部应在建筑设计中统一隐藏设置(包括连接管线),不得露天设置。
在慢行系统方面,B-11地块则须注重沿天马落河、石坦河的慢行连续性,鼓励与周边公共空间(公园)建立立体过街通道,丰富片区慢行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