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结合《洛阳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借鉴新加坡、杭州、成都、苏州、雄安新区等国内外城市先进经验, 依据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洛阳市邻里中心规划设计导则》。
指为适应现代城市规划配套的公共中心,以一定区域的 居民为服务对象,以满足日常商品和服务需求为目标,集多种 业态和功能于一体而集中建设的服务中心,按照服务能级和 空间尺度大小可采取分级设置。
在本导则中为一级邻里中心,作为区级公共服务功能的 补充,服务半径为 2—4 公里,为城市提供重要公共聚合空间, 是打造城市客厅和城市阳台的重要载体。
在本导则中为二级邻里中心,以 800—1000 米为服务半 径,以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为服务范围,为社区居民提供多 样化服务设施。
在本导则中为三级邻里中心,以 300—500 米为服务半径, 以五分钟、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为服务范围,为小区居民提供 基本服务设施。下文中以“邻里中心”表示。
强化落实《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社区生活圈规划 技术指南》,满足各级生活圈配套设施配置需求,创新各级配 套设施空间布局模式,为各类设施提供空间载体。
按照不同区域发展基础,因地制宜提出多种建设模式,明 确选址要求、适用范围、功能配置等内容,为推动邻里中心实 施提供规划建设范本。
在落实生活圈配套设施的基础上,提出“公益+商业”的配 置模式,明确各项配套设施的类型、规模和配建要求,指导各级邻里中心的功能配置。
通过创新公共设施布局和建设模式,集中布局、高效复合, 尤其是解决城市老区和已建区公共设施落地难和分布“零、小、 散”等问题,为补齐城市公共设施提出解决路径,保障设施落 地。
本导则适用于洛阳市中心城区(含偃师区、孟津区)邻里 中心规划设计工作。各县可参照执行。
《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养 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衔接洛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组团—片区—社区—小区” 五级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将片区级、社区级和小区级宜联合建 设的公共服务设施按照邻里中心进行配置。
(1)邻里中心应统筹布局、均衡分布,不同层级邻里中 心不宜集中布置在同一区域。
(2)宜设置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的地段,可结合公交 站点、地铁站点、社区公园、广场等开敞空间设置,应有较强 的可识别性。
(4)与客运站、大型综合等人流量大的设施应保持 一定距离,若需临近建设,其主要出入口不宜开在同一道路上。
(5)应避开产生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生产、储运等 区域,并应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邻里中心功能包含综合服务、养老托育、医疗、教育、文 化、体育、交通市政和商业共计八大类设施。
坚持“以公益性为主、兼顾商业服务”的原则,保障公益 性设施主导地位,适度引入商业业态,明确公益类设施的建筑 面积比例不低于 70%,商业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 30%。
①片区中心作为区级公共服务功能的补充,依托大型公 园、滨河区域等开敞空间,重点建设文化、体育等设施,同时 植入商业、休闲娱乐、旅游服务配套等功能。充分利用现有的 人文、自然景观资源,注重提炼片区文化底蕴和城市特质,联 动打造“特色化”城市客厅、城市阳台,为城市提供重要公共 聚合空间。具体配置功能详见表 2-2。
②社区中心包含综合服务、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养老、 交通市政和商业服务设施,具体配置功能详见表 2-3。
③“邻里中心”围绕“一站式”服务,涵盖综合服务、文化、 体育、医疗、养老托育、交通市政和商业服务设施,具体配置功能 详见表 2-4。
便民商业构建“六大基本生活服务+两大特色服务类型”,以 “基本生活服务”为主,适当增加“特色服务类型”,满足居民多 样化、品质化的生活需要。设置负面清单,原则上禁止过度商业娱 乐化、对周边环境有干扰的业态进入。同时邻里中心的商业业态与 - 19 - 周边商业综合体功能进行差异化布局。商业设施业态配置指引详 见表 2-5。
需求导向。根据居民使用规律和使用偏好选取设施,在一次出 行中经常使用的设施宜集中设置,如农贸市场、早餐店、水果店等;
资源共享。可共享资源、相互促进的设施宜集中设置,如如医 - 20 - 疗卫生设施和养老设施可集中布局;
特征相近。使用特征相近、开放时间同步的设施宜集中设置, 如文化设施和体育设施等。
依据现状建设情况和建设潜力,结合居民意愿调查结果,按照 “因地制宜、灵活组合”的基本原则,将功能模块总体分为“综合 型”和“补充型”。
“综合型”功能模块主要适用于城市未建区,按照各级邻里中 心配置标准,完整配置各项设施,综合核算各级邻里中心的规模, 如表 2-6。
“补充型”功能模块主要适用于城市已建区,基于已有公共服 务设施,通过现状挖潜、查漏补缺,并至少具备 2 项公益类服务设 施。结合居民意愿和功能复合类型,提出文体型(文化+体育)、医 养型(医疗+养老)、商贸型(菜市场+便民商业)三种基本“补充 型”功能模块。“补充型”功能模块主要运用于社区中心,“邻里中 - 21 - 心”宜采用“综合型”功能模块。
商贸型——以菜市场和便民商业为主导。 当基本功能模块不能满足需求时,可增加其他功能,也可根据 功能库另行组合功能;
相邻多个地块共同形成一个布局相对集中的建筑组群。对于 有条件进行整体开发的地块,可突破原有地块界线,结合需求对功 能及建筑形态进行整合优化。
布局要求:根据设施关联度和功能需求整体上进行分区组合; 相互间有联系互动的设施宜邻近布置形成小型组团;使用频率高, 有临街需求、经济效益好的服务设施应临街布置。
单个独立地块内以综合体形式分层布局各类设施。适用于有 独立占地条件但用地规模有限的区域。
布局要求:根据设施关联度和功能需求进行分区组合。菜市场 (生鲜超市)人流密集、噪音较大的设施应与养老服务设施分开或分层设置;菜市场(生鲜超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 服务中心(站)等使用频率较高、人流疏散较大的设施宜布置于底层;文化、体育等布局相对灵活的设施,可设置于较高楼层。
在其他功能建筑的裙房或低层空间附属建设的布局形式,适 用于难以满足独立占地需求的区域。
片区中心、社区中心原则上应独立占地,宜采用分散式、混合 式、集中式布局形式;“邻里中心”结合用地情况可独立占地或附 设于建筑低层空间,宜采用集中式、附属式布局。
结合设施功能需求和居民使用习惯,将使用频率较高和具有 特殊建设要求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在便于到达和使用的位置。依据功能关联度进行合理分区,将相互促进的功能临近设置,同类功 能集中设置,相互干扰的功能分开设置。
建筑样式、色彩、风貌等应根据具体情况体现多样性、差异性 和适宜性,突出洛阳特色,同时落实《洛阳市城市风貌管控导则》 对公共建筑的风貌控制要求。
外立面应结合区域文化、地域及民族特色,建筑空间形态要充 分体现公共性,在不求怪异的前提下,在外观造型上宜有个性化特 点。
外立面装修材料除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高端材料,如铝 板、陶板、石材、复合型板材、优质面砖等耐久性好、节能环保的 饰面材料。
针对不同用地条件和发展阶段的地区,按照实施条件分 为新建、存量功能置换、原址扩建三种建设模式。
适用范围:新区建设或旧城区更新的区域,主要适用于片 区中心、社区中心,“邻里中心”在用地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可 采用此类型。
功能方面:结合居民实际需求,鼓励在满足基本公益性设 施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其他设施,打造更具活力、更多功能 的公共服务综合体。
适用范围:附设于商业、商务、办公、住宅等建筑底层, 主要适用于“邻里中心”,用地条件特别紧张的社区中心也可 采用附属设置方式。
功能方面:重点考虑多种功能综合设置的可行性与合理 性,特别是公益性设施与其他商业、办公设施综合设置,应重 点论证安全、卫生、交通、环境等影响因素,原则上应优先保 障公益性设施的布局。
用地方面:需进行地块可行性论证和控规局部调整。用地 性质及开发强度、道路交通组织等内容需进行科学论证。
适用范围:重点针对旧城区、城中村地区,将存量用地(如 低效闲置、利用粗放的工业仓储用地、商业用地及城中村用地 等)通过功能置换,对原有建筑进行更新改造,植入公共服务 功能,形成邻里中心。
功能方面:由于这种类型受到原有建筑的条件限制,因此 需以居民的实际需求以及改造可行性等因素综合确定使用功 能。
用地方面:应根据实际需求对用地性质、道路交通组织等 内容进行科学论证,需进行地块可行性论证和控规局部调整。
适用范围:适用于已建区,针对己有的公共服务设施,现 状空间具备扩建条件。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周边用地充足,通 过在现有设施周边增加用地和建筑面积而形成邻里中心,需要充分评估周边用地的可行性;二是周边用地条件受限,通过改扩建现有建筑等方式增加或优化建筑面积而形成邻里中心, 需评估对周边建筑的影响。
功能方面:新引入的功能需要与原有功能相融合,可以是 原有功能的补充与延伸,也可以是容易集聚人气、提高邻里中 心活力的商业设施。
用地方面:对原有用地进行扩建的,需作地块可行性论证, 注意扩建后对周边住房的日照影响。涉及周边用地调整的,需统一纳入可行性论证范围。
片区中心按照《洛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根据建 筑具体使用功能和规模进行配置。
“邻里中心”考虑以居民步行等绿色出行为主,机动车停 车按照 0.4 车位/100m2建筑面积配建。
景观绿化应结合邻里中心的规划布局结构进行设计,突 出地域特色。将景观绿化与建筑空间有机结合,形成良好的引 导。注重生态性与经济性,具有时间感、空间感、文化性,体 现社区的文化特色。
围绕解决全生活链服务需求,以人本化、智慧化、数字化 为价值导向,从智慧邻里、智慧终端、智慧医疗、智慧交通等 多方面引导邻里中心建设。
智慧邻里:集基本生活服务中心、“最多跑一次”政务厅、 文化共享交流中心、群服务中心等多功能服务于一体,通过 数字化助力邻里服务。
智慧终端:包括邻里智慧小脑 app、多元智慧居家服务、 云端邻里管理服务平台等。 智慧医疗:涵盖邻里医生在线问诊平台、邻里药店精准匹 配系统等。
智慧交通:包括智慧共享停车、高效物流配送、智能一键 寻车、邻里云上缴费系统、智能引导停车路线 地下空间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须符合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 细规划,并须依法取得地下空间的使用权。
为提高邻里中心空间使用效率,基于空间特征、服务群体 等因素,探索各类功能空间融合性、共享性,鼓励相似服务功 能在不同时段共享同一空间,互补服务功能在同一时空无边 界融合。
邻里中心规划、建设和管理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文化广 电和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商务、城管、消防 等管理部门及区政府、街道等管理主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各部门建立协同机制,按照工作职责,参与邻里中心规划、建 设和管理。
以未来社区建设为指引,立足现有城市管理体系,将邻里 中心纳入相关政策。保障“服务”属性,明确邻里中心建设实 施主体及建成后相关设施的管理主体。同时针对不同的建设 模式,对规划用地性质调整、功能混合、用地界限调整等方面 提出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土地出让价格优惠、带方案土地出让、 税费减免、水费电费优惠等政策体系。
按照“总体+详细”的基本思路,将邻里中心纳入国土空 间规划体系,主要通过在相关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落实,为邻里中心建设提供法定依据。
探索“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经营管理模式。政府制定 准入规则和鼓励支持政策,并全程监督邻里中心建设和运营; 鼓励引入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方式,同时鼓励慈善机构、志愿 团体、非盈利机构等社区团体及居民个人参与到邻里中心的 运营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