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 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会议为“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提前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通过快递邮寄至采购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陈女士,-130)”,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组号等信息发送至(),快递外包装请备注F22GZ1151+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5、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6、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