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体育 开云官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我市制定了《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扎实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绿化法治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理解把握和贯彻实施《条例》,通过宣传引导、健全机制、强化执法、精准治理等措施,动员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全面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要求,切实保障《条例》推行有序、落实到位、执行有力,加快推进我市城市绿化治理体系和治理水平现代化建设。
1.开展绿规修编。组织开展新一轮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力争与国土空间规划同步完成编制任务。(牵头单位:市市政和园林局;协同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严格绿地管控。加强居住区和社会单位绿化方案审查,严格“503020”绿化标准,将具备条件的城市道路两侧用地划入绿线管控范围。按照分期分批、先易后难的原则划定城市绿线,逐步完成市区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划定工作。推进永久保护绿地划定工作,认线月底前完成首批永久保护绿地名录报批,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市市政和园林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强化绿化引导。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南通市城市绿化树种规划》及行道树、公园绿地、居住区树种指引,指导并推广乡土适生树种、色叶树种及市树市花运用。2020年底前制定《南通市城市绿地设计导则》,指导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做好新建项目的绿化设计方案把控,新建停车场原则上按照林荫停车场建设。〔牵头单位:市市政和园林局;协同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县(市)区两级综合执法部门加大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加强绿化管理监管执法。2020年6月底前开展一次市区城市绿化综合执法专项行动,对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或者临时占用绿地未按时恢复原状,擅自移植、砍伐树木、擅自在绿地内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并在媒体上集中曝光,起到震慑效果。(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协同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政和园林局)
1.规范绿化建设程序。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新、改、扩建城市绿化工程建设流程进行梳理,依法制定南通市绿化工程管理相关办法,规范城市绿化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牵头单位:市市政和园林局;协同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
2.建立绿化档案制度。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档案归集、报送制度,细化城市绿化工程测绘标准和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城市绿化资源普查,及时更新和完善智慧园林系统基础数据,实现城市绿化的智慧化、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市政和园林局;协同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3.完善绿化审批机制。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完善城市绿地占用和树木移伐审批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市政和园林局;协同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4.加强居住区绿化管理。2020年底前研究制定居住区绿化管理办法,明确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职责,提高居住区绿化管理水平。将居住区绿化违法行为处置作为强化居住区绿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对破坏居住区绿化的违绿案件进行严肃查处。〔牵头单位:市市政和园林局;协同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制定绿化处罚机制。强化城市绿化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城市绿化处罚协同机制,细化处罚机关、处罚种类、处罚标准,明确处罚流程等。〔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市政和园林局;协同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探索绿化废弃物处置机制。结合城市绿化现状,研究城市园林绿化废弃物收运、终端处置及利用机制,引导推动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市政和园林局;协同单位:市城管局,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各地、各部门要将《条例》列入年度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及时制定年度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通过电视、报纸、广播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解读《条例》内容,综合报道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执法等方面制度建设和工作成效。通过公园、广场、车站、公交站台、社区等宣传阵地,采取设置标语横幅、张贴条文漫画、发放单行本、开展普法咨询等多种宣传方式,有效提升《条例》的社会知晓率。积极开展专题讲座、业务培训,加强行业内部交流学习,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法制思维。〔牵头单位:市市政和园林局;协同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实施准备阶段(从即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各地、各部门对照职责分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推进计划。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0年3月1日起至6月底)。全面落实巡查处置、源头管控、执法查处、效果评估措施,并将宣传引导贯穿全过程,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形成贯彻执行《条例》的强大声势。
(三)常态运行阶段(2020年7月1日起)。总结推广《条例》执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评估《条例》实施中的相关情况和问题,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条例》的实施是践行绿色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城市绿化依法治理的重要保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贯彻《条例》,不断提升城市绿化管理水平。
(二)强化整体联动。市市政和园林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建立信息互通、工作会商、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实施方案要求,细化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确保《条例》高标准、高质量落到实处。开云体育 开云平台开云体育 开云平台